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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报道

杭州立法保护“母亲河” 《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》“十一”起施行

信息来源: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:2020-09-02

9月1日,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《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于6月19日经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10月1日起施行。

《条例》以“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、规划引领、协调推进、统筹管理、公众参与”为原则,分为总则、规划、综合保护、绿色发展、保障与考核、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、三十七条,科学谋划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综合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实施路径,明确了法律责任。

《条例》根据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保护需求,提出建立“五大”综保制度,包括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、生态修复制度、岸线保护制度、岛屿保护制度和乡土物种保护制度等。同时,为促进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高质量发展,在交通、文化、旅游、公共设施、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规定了相应措施。

《条例》的实施,将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杭州的又一次生动实践。下一步,有关部门将根据《条例》的有关要求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或措施,为推进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。